【农产品核定扣除到底应该怎样计算?看完举例你就明白了!】看完这个,终于知道什么是农产品核定扣除了
发布时间:2018/2/4 11:48:05访问量:6830
【农产品核定扣除到底应该怎样计算?看完举例你就明白了!】看完这个,终于知道什么是农产品核定扣除了
一、 核定扣除是什么?
所谓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扣税凭证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而是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购进农产品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按照一定扣除标准,核定出当期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简单点说就是: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来有票就可以抵,现在是销多少核定你抵多少。
二、 核定扣除与原扣除方法的区别
1.抵扣时间不同
进项税额的扣除环节由购进环节,调整为销售环节(个别为生产领用环节,比如农产品用于不构成货物实体的情况)。
2.计算方法不同
原扣除方法:区分专用发票和农产品发票两种情况;
取得专票:农产品进项就等于专票上不含税金额*扣除率;
取得农产品发票:农产品进项就等于含税买价*扣除率。
核定扣除的计算方法:区分工业生产环节、商业环节、服务业环节和不够成货物实体及直接销售等情况
农产品单耗数量(投入产出法)、农产品耗用率(成本法)和损耗率(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统称为扣除标准。
3.扣除率不同
三、核定扣除的基本计算(以下案例假设农产品均取得合法有效扣除凭证)
1.投入产出法
例: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1日~8月31日销售1000吨巴氏杀菌乳,主营业务成本为600万元,行业原乳单耗数量为1.055,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4500元/吨。按照投入产出法,该公司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解析】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1000×1.055×4500/10000×11%÷(1+11%)=47.04(万元)。
2.成本法
例: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1日~8月31日销售1000吨调制乳,主营业务成本为600万元,企业农产品耗用率80%,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4500元/吨。按照成本法,该公司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解析】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600×80% ×17%÷(1+17%)=69.74(万元)
3.购进后直接销售
例: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抵扣单位,2017年10月,该企业外购农产品100吨,直接对外销售90吨。该批农产品购买单价每吨40万元,损耗率5%,则当期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解析】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1%/(1+11%)=90/(1-5%)×40×11%/(1+11%)=375.53万元。
4.购进后用于生产经营但不构成货物实体
例:某葡萄酒厂(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木生产包装物,2017年9月生产包装物耗用原木1500方,平均购买单价为100元/方,当月原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解析】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买价*11%/(1+11%)=1500*100*11%/(1+11%)=14864.86元
四、核定扣除与原扣除方法增值税计算对比
例:某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9月份销售冷鲜带骨及去骨肉50吨,每吨售价4.8万元。收购胴体羊52吨,其中取得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张,注明的金额为120万,增值税额13.2万元,农产品收购发票1000张,收购金额100万元,税率为11%。假设该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农产品实行核定扣除,采用投入产法,农产品单耗为1.0113,请问9月的应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核定扣除前:
销项税金:50*4.8*11%=26.4万元
进项税金:13.2+100*11%=24.2万元
应纳增值税:26.4-24.2=2.2万元
核定扣除后:
销项税金(计算方式不变): 50*4.8*11%=26.4万元
进项税金:
农产品耗用数量=50*1.0113=50.565吨
农产品平均买价:(120+13.2+100)/52=4.4846万元
进项税金:=50.565*4.4846*11%/(1+11%)=22.47万元
应纳增值税:26.4-22.47=3.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