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12万收入申报,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了
发布时间:2018/3/6 14:43:05访问量:1777
2017年度12万收入申报,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了
2月的申报工作刚结束,我们的财务人员们又要忙着指导身边的同事进行12万个税申报事宜了。
2017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时间
根据税收征管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且2017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含12万元),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法定休假日除外,申报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很多年收入在12万以上的朋友可能会对此消息不了解,或者是存在很多疑惑。现整理了几个误解最多的,且比较重要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自行申报是重复缴税吗?
一些纳税人会问,我的收入在拿到前都已经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后,现在为什么还要自行申报呢?会不会重复缴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其实,如果平时取得各项所得时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办理年所得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时就不需要再补缴税款,也不会产生重复缴税问题。年初的这项申报义务,本质上可以视为纳税人就上年度所得向税务机关做的一个“声明”,告知税务机关我取得了这些收入,并已经按规定完税。
当然,此项申报也起到了拾遗补漏的作用,少缴的税可以补缴,减少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多缴的税经税务机关确认可以办理退税、抵税等,也避免了纳税人的损失。
2、年所得指的就是工资薪金吗?
个人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其中个人年所得都指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所以,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而不单单是工资薪金。
3、未按时申报或者不申报,有什么后果?
根据【国税发〔2006〕162号】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如何自行纳税申报?
以北京为例,除传统的纸质申报外,北京地税局向本市纳税人还提供了便捷的电子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脑客户端和移动终端两种方式访问自然人网上办税平台,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一是使用电脑在北京地税局官方网站(www.tax861.gov.cn)的“我要办税”下载安装“北京互联网地税局(自然人版)”,注册、登录后点击“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磁贴,即可进入申报。
二是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进入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或银联云闪付的“北京地税”,在微信的“我要办”或支付宝、银联的“办税服务”注册认证后,即可点击“12万申报”进行申报。
纳税人可以点击申报界面的“预填报表”按钮,将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
12万申报虽然麻烦,但是相比自己的利益而言,这些麻烦都是值得的,北京诚炬会计师事务所提示:不要因为忘记申报而被处罚哦~